一、自审制度的目的
安徽徽视传媒有限公司为了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文化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和《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自审管理办法》,特制定了以下制度,以确保本公司所有网络文化产品的内容及日常运营行为符合办法的规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本公司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宣传推广,活动策划)的自审工作,明确本公司按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责、流程、标准以及责任追究办法。
二、内容自审部门组织架构
1.我公司根据《网络文化经营企业内容自审的基本要求》,建立有效的组织架构,专门成立自审管理部门,负责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审核、相关产品报审报备及运营平台的日常巡查,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岗。
2.我公司自审部门由3名员工全职组成,其中包括两名初审人员和一名复审人员。具体审核架构如下:初审人员初审→报复审人员复审
三、审查人员职责
1.本公司审核人员由掌握产品和网站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人员组成;
2.在任何情况下,审核人员均可在内容自审这一工作中表达其独立的审核意见;
3.审核人员须以最终保证本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目的,对在自审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的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记录并提请中止,作出提交修改,督促修改,复审等审核意见,内容出现重大违规问题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报告;
4.审核人员负责保管审查记录;
5.审核人员遇有对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可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行政指导;
6.审核人员有组织内部培训工作,对企业开发、运营人员进行内容审查方面的培训的职责。
四、内容自审流程
1.对本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在研发阶段进行培训;对故事背景、美术素材等产品内容进行初步筛查;
2.审核人员在产品公测前,依据内容审查的相关规定,对产品及其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推广,活动策划)进行审查,对违法违规内容进行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
3.对初审有问题的产品,退回研发企业或部门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复查;
4.对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申请行政指导;
5.对复查仍有问题的,按照上述2-4所规定内容重新进行审核;
6.对审查完成的产品,自审人员提出同意进行公测的意见并签字确认,上交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7.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根据规定要求,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产品备案;
8.日常对产品和服务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产品版本更新后的内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发现问题提交检查意见,报本企业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9.审核人员的所有审查意见应归档留存,保存时间不低于两年;
五、审核标准
1.在所有需审核人员进行自审的内容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本公司对于现阶段平台运营和开发的项目,我们确保遵循宪法、文化部、文化局以及中国文化市场网的相关规定,对于现有的产品审查人员做到审核明确、细致,遵守网络的一切准则。
3.我公司自主研发或者推广的产品,我公司会严格自审,首先不会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的完整,其次不会在产品中涉及危害国家的一切内容。自审做到严格、缜密。
4.不论是公司的审核人员或是公司的网络产品,我们保证不会作出违背社会公德,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一切内容,从遵守行业的法律法规做起,从一点一滴的正确规则做起,维护行业的合法正规。
六、责任追究
1.我公司内部对审核人员、开发人员以及运营人员的内容审核责任制定明确的追究规定。
2.对审查人员未能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予以口头警告;
3.对审查人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拒不修改的,予以书面警告;
4.对审查人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修改,审查通过后自行予以恢复的,予以扣除当月奖金;
5.对运营人员在运营过程中未通知审查人员,造成不良后果,而审查人员也未及时发现的,予以扣除当月奖金,累计满三次运营人员予以调离岗位, 审查人员予以取消审查资格并调离岗位; 
6.其他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形的,予以书面警告。

安徽徽视传媒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